我校规范办学行为告家长书
我校规范办学行为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我校根据《新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全面践行“让孩子有一个快乐的暑假生活”的教育理念,我校各学部没有在校内外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还孩子一个轻松快乐的童年、少年时光。
另,请各位家长全面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在保证孩子安全、健康、快乐的同时,指导孩子合理规划设计暑假生活,完成老师布置的实践类、活动类、学科类作业,让我们的孩子玩得开心、学得快乐、吃得高兴、耍得安全。
附件:
《实施意见》的第二十条: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
《实施意见》的第二十五条:
对个人违规的,由所在学校、单位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是教师的解除聘任合同。
北大附中成都新津实验学校
2012年7月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