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部:通报表扬3(1)方鸿亿同学拾金不昧
昨天中午,我校三(1)班学生方鸿亿同学在学生食堂二楼捡到人民币若干,该同学第一时间交予学校大队部。
方鸿亿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我校一名小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这也体现了我校学生的精神文明素质。我校少先队号召全体同学学习方鸿亿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另外,学校少先队要求各年级立即在班级中设置好人好事记录簿,及时登记班级中的好人好事,并及时向各年级组长汇报,学校少先队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表扬通报!
北大附中成都新津实验小学少先大队部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