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总支、各党支部积极学习“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11月7日至14日,学校党总支和各支部分别举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解读”专题学习会。
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解读”环节中,党总支宣传委员马静源同志就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分析,她指出党员同志要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等十二项原则,并带领党员同志们共同学习了“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精神解读,以及长征精神内涵及如何弘扬长征精神。组织委员伍泽川同志详细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调作为一名共产党党员,要严格遵守一个“不做”、两个“不得”、六个“禁止”、六个 “不准”、七个“不能”、八个“不允许”等规定。李恒利书记对全会精神进行了总结,他表明要确定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领导地位,同时党员同志们要树立全球意识、忧患意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