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教育实施——课程纲要编写要求
国学教育是学校重点扶持开发特色课程之一。
国学教育按照学校“国学教育委员会”统一规划,由教科研部统一部署指导,由各学部领导各年级组织实施。
1.学校层面总的国学教育课程纲要编写要求(学校“国学教育委员会”统筹编写)
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为明特色校本课程开发申报书》编写。
课程说明:
①本课程所属的学校校本课程体系里的系列、门类及主题;
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思想基础(学校特色、目标、文化等);
③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和教材的关系(糅合、融合、互补、特色,处理策略);
④本课程开设学段、年级、学期以及课时量设置。
课程教学目标:
①结合本课程内容,围绕“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立要求达到的学校总目标;
小学部(1-5年级)总目标
初中部(1-2年级)总目标
④高中部(1-2年级)总目标
⑶课程内容概要
①小学、初中、高中的内容所述板块总体介绍;
②小学1-5年级各年级的详细篇目(编序,形成学段读本);
③初中1-2年级各年级详细篇目(编序,形成学段读本);
④高中1-2年级各年级详细篇目(编序,形成学段读本);
⑤对各学段《读本》教材的编写提出具体要求(规范教材模板:封面、扉页、目录、序和跋、是否注拼音、是否加注释等诸方面编写要求提出细致规范和凡例)。
⑷课程实施计划
①根据课程主题和学时设置,制定出学校总体实施规划:对每个学段的每个年级规定学习单元(或章、节)标题(提纲)和具体课题,提出该主题课程需要的课时量。(描述每一单元主题是什么,该单元如何与其他单元的整体组织相适应,每一单元预期完成的学习结果是什么,每一单元可以用怎样的一般性教学策略来完成预期学习结果。)
②根据为明特色课程体系,制定出各学部、各年级具体教学计划(具体到每学期、每周),包括实施的课程系列、门类和主题,
⑸主要教学方式
①依据《学校为明特色课程建设方案》要求或《为明特色课程管理与实施意见》提出本主题课程的实施要求建议。
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不同年级的授课方式方法规范或建议;
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对任课老师课程实施的具体要求;
②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从教学方案的准备到课堂教学过程的跟踪,以及教学效果的保障,都要提出具体规范和要求。
⑹课程评价方式
①依据学校《为明特色课程建设方案》要求或《为明特色课程管理与实施意见》提出教学评价要求。
②对学生的学习评价要树立“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坚持发展性、客观性、激励性等原则,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评价学生的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上,重视学生的参与过程、学习过程、创新过程。考查评价的途径主要有考核、过程记录、成果展示、答辩、调查、评议、竞赛等形式。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还要结合学生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以及集体评价的意见,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要相结合。可参考学分制管理的形式。
学部、年级层面课程纲要、教学方案要求(学部主任、年级组长、授课教师编写)
各学部必须编写本学部国学教育学段的总《课程纲要》或课程方案;
各年级必须编写本年级国学教育的总《课程纲要》或课程方案;
各任课教师必须编写自己所执教每一篇目的《课程纲要》和具体教学方案;